老潼关肉夹馍加盟费和潼关肉夹馍加盟

2024-01-27 0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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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详情介绍:

潼关肉夹馍协会维权行为被官方叫停,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权收加盟费

据新京报消息,潼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全国上百家小吃店一事,暂时叫停了肉夹馍协会的维权行为。成立了以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据央视财经消息,今天,央视财经记者就此前报道的“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等商标侵权热点事件联系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商标侵权事件,正就此事进行研究。

11月26日凌晨,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报道,国家知识产权局:“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

刚刚,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有记者问:

“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情况是怎么样的?如何看待“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事件?

答:

经查,截至目前,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有效注册“逍遥镇”商标3件,分别为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2004年6月21日注册的第3436143号“逍遥镇”、2008年2月28日注册的第3436141号“逍遥镇”、2009年4月7日注册的第4664367号“逍遥镇及图”,核定使用在第29类“胡辣汤”商品或第43类“餐饮服务”上,均为普通商标。其中第3436141号、第3436143号“逍遥镇”商标,起初由个人注册,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通过商标转让取得该商标专用权。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经查,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15年12月14日核准注册第14369120号“潼关肉夹馍”图形加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肉夹馍”商品上。原商标注册人为老潼关小吃协会,2021年1月27日公告核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为潼关肉夹馍协会。

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此前报道

近日,陕西渭南市潼关县“潼关肉夹馍”陷入商标纠纷。

潼关肉夹馍协会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了数百家餐饮店。河南多家小吃店的商户们求助称,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了“潼关”俩字,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若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缴纳99800元。和他们有类似经历的小吃店,全国有上百家。

据广州日报报道,针对此事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表示这次是面向全国维权,起诉不是为了维权,而是希望大家都能加入协会统一管理,那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交99800元的费用呢,对方给出的回答竟然是“这个是律师全权代理的,我们也不清楚。”

“潼关肉夹馍协会”曾用名老潼关小吃协会,成立于2016年,业务范围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

11月24日,“潼关肉夹馍协会”登记机关潼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九派新闻,该协会是一个社会团体组织,民政局每年会对该协会进行年检活动,该协会从成立到现在年检都合格。

“潼关肉夹馍协会”目前仅成功注册“潼关肉夹馍”一枚商标,国际分类为30类 方便食品类,申请日期为2014年4月,专用权期限至2025年12月,商标类型属于“集体商标”。

企查查APP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还注册了其他“老潼关”、“潼关肉夹馍”系列商标,商标状态大部分为“注册申请中”,国际分类包含35类 广告销售、43类 餐饮住宿。其中,国际分类为43类 餐饮住宿的“老潼关”商标处于无效状态。

企查查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目前共关联开庭公告信息超300条,案由多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开庭多发生于2021年6月17日后。

陕西潼关县商业局工作人员告诉九派新闻,此事现在影响较大,前来咨询的人特别多,潼关县政府正在和潼关肉夹馍协会负责人开会协商,协商之后会给公众答复。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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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评潼关肉夹馍事件:别打着规范美食标准的幌子来牟利

“逍遥镇胡辣汤”商标侵权事件刚刚平息,“潼关肉夹馍”的经营者们又陷入了同样的境地,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告。中国地大物博,各地美食小吃自然数不胜数。兰州牛肉拉面和沙县小吃的成功案例在前,也就使得各地都想将本地小吃搞成品牌IP进行推广,复制前人成功经验,以期能够破圈,成为人们口口相传的著名美食。

但得看到,诸如南京盐水鸭、北京烤鸭、天津煎饼果子等地方特色美食都是历史形成,并非今日新创。也因此,无论从情感层面还是法律角度,地方小吃实际上归所属地域集体所有。这也是为何商标法明确,除去集体商标,不允许县级及以上地名作为商标使用的原因之一。

地方小吃归属于所有人,这意味即便地方政府想要规范发展地方美食,也应秉持着公益性原则,而不是借机任由其下属社会组织以法律的名义扰乱市场秩序。法律意识强,不代表可以滥权滥诉。从媒体报道索赔金额看,相关赔偿或加盟金额的标准依据难以服众,给人以个别社会组织打着统一标准、促进地方美食发展的幌子企图牟利的观感。

试问,倘若推广一个尚未形成规模发展的地方小吃美食还要付费“加盟”,还会有人有动力去参与其中吗?(陈城)

来源: 光明日报

商标权之争频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凌晨回应: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

央广网北京11月26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任梦岩 温超 河南台李婧源)中国之声此前报道,“河南省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起诉一些使用“逍遥镇胡辣汤”招牌的商户,要求缴纳三至五万元“侵权赔偿”“加盟费用”。报道引发社会关注,目前,“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已被紧急叫停工作。

然而类似的剧情,日前又在其他地方继续上演。这次,是陕西潼关肉夹馍。最近,全国多位开肉夹馍店的店主反映,他们接到了自称是“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起诉,称“潼关肉夹馍”商标已经被协会注册,要求他们每家赔偿3万至5万不等。

千百年演化而来的传统美食名称,如何成了一个才成立没几年的协会的专属资产?如此收费,又是否合理呢?

河南洛阳一位餐饮经营者张师傅说,今年刚开始给店里加了一道菜——潼关肉夹馍,没过多久,收到了传票。

张师傅:我的小李米皮店经营了33年,我添了一个潼关肉夹馍,今年10月21日收到了传票。潼关肉夹馍协会把我告了,说我侵权了。我觉得这两眼泪汪汪的。

通过法院,张师傅了解到,仅在洛阳一地,就有60多位店主和他有相同的遭遇。传票上写着,潼关肉夹馍协会主张要停止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张师傅说,他不知道一个传统小吃,怎么能成为商标?

张师傅:地理标志、图案、拼音字母三种元素成为一个商标,我这上面只写了“潼关肉夹馍”,是不是能成为一个商标,是不是属于侵害他的商标权?

记者:您原本知不知道这是一个已经注册的商标?

张师傅:不知道。

记者:肉夹馍协会要求赔偿多少钱?

张师傅:3万。

其他商户:我们是5万、3万、5万不等……我们没收到调解……

另外一位商户也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只不过,要价更高。

商户1:(潼关)肉夹馍协会给我们发出来这个(文件),如果你想用“潼关”这两个字,必须要缴纳99800的一个费用。

商户们表示,和他们有类似经历、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小吃店,不仅仅在洛阳,全国不下数百家。

商户2:也不光是我们河南的,你看这个是一个群,全国各地的,这有内蒙古的、浙江的、江苏的,还有辽宁的、青岛的。

记者查询发现,这个“潼关肉夹馍协会”是经过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民政局注册成立的社会团体,归潼关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主管。其被法院立案的诉讼信息有200多条,多是状告他地小吃店贩卖潼关肉夹馍侵权的。侵权地涉及安徽、江苏、湖北、广东,几乎遍布全中国。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网上还查询到,“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日期是2015年12月14日,注册单位为潼关肉夹馍协会,所注册的国际分类是属于第30类,也就是方便食品类。此前,潼关肉夹馍协会曾经以“老潼关小吃协会”的名义注册过43类(餐饮服务类)的商标,但都没有成功。

对此,有商户认为,潼关肉夹馍之所以有名气,不是它“潼关肉夹馍协会”创造的,而是所有潼关肉夹馍经营者一起努力,让潼关肉夹馍走向的全国。

被起诉的商户纷纷表示如此“维权”并不合理。

商户3: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资本资本只有5万元,他向全国发起诉讼不下几百家诉讼,费用高达几百万,远远超出它的注册成本,我认为它是属于恶意诉讼。

据了解,洛阳的商户大部分集中在11月开庭。有商户反映,原告律师不断找到自己协商赔偿款,多个回合下来,赔偿费用居然从50000降到了5000。

商户4:好多律师给我们打电话,刚开始说50000,然后说18000,又打电话说12000,还有打电话说8000,最后上个礼拜四给我打电话说5000,他这样一个个调价,我觉得他目的都不是为了维权,目的就是为了敛财。

潼关肉夹馍协会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协会是从2020年12月开始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全国商标维权,初衷是希望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商户都能加入该协会共同发展,具体维权进展情况以及后续处理问题,协会表示并不清楚具体细节。因为全权代理给了律所,所以高额赔偿费用,工作人员称“并不知情”。

潼关肉夹馍协会工作人员:我们需要的是让大家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能够集中在一块,我们是希望所有做这个的能加入到协会,然后共同去发展这个品牌,至于说现在做的每个地方他怎么去进行知识产权就是侵权的,怎么去给你们谈的,因为人家是全权代理的,我们协会并不清楚什么情况。协会的话,你要交会费啊,一年是2400,也就一个月是200块钱,协会这边把物料单子可以提供给你,你可以选。如果是你要觉得不合适你可以不用,但是你的操作标准,只要挂的是潼关肉夹馍的牌子,你潼关肉夹馍出品标准必须按协会来走。

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介绍,根据商标法规定,“潼关肉夹馍”这个集体商标的确经过了国家商标局的注册审批,合法有效。但是,这种带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索赔诉讼的目的是停止侵权,而非获取赔偿,法院一般不会支持高额赔偿的要求。而这个集体商标是怎么注册下来的,一般都需要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的许可,肉夹馍协会如此“维权”,已经涉嫌滥用商标权。

这些带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是应当有当地政府批准同意的文件,商标局才会给予注册的。所以现在这个事情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现在肉夹馍协会也好,这样一些商标权人他积极维权的,但是已经实际上给在社会上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当地政府应该出面来解决这样一件事情,因为实际上没有政府的批文,他们是不可能拿到相应的商标注册的,既然如此,我觉得出了问题之后,政府也有义务重新审视一下这件事情,规范他们的行为,因为实际上这样一个维权,我个人认为一个是滥用商标权,第二也是对商标法的这样一个误读。因为这个集体商标它不是你创造的,实际上像潼关肉夹馍,它是一个历史比较悠久的这样一个产品。

针对此事,潼关县委表示,当地高度重视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全国上百家小吃店一事,暂时叫停了肉夹馍协会的维权行为。成立了以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今天(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称,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既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作者:piikee | 分类:加盟排名 | 浏览:73 | 评论:0